为贯彻落实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〈关于支持广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〉的通知》(厅发〔2020〕25号)要求,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主体,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工作办法(2022年修订)》,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财政厅、广电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验收、创建评定工作。经自愿申报、各市初评推荐、自治区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、公示等环节,决定将桂林民华文化产业园等2家单位命名为2022年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、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等5家单位命名为2022年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、中国—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等1家单位评为2022年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、ACMALL科技艺术中心等12家单位评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单位(具体名单附后)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22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(基地)命名名单及创建单位名单